关于防止爱沙尼亚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
- 来源: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20号 发布时间:2021-03-03
近日,爱沙尼亚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本国家禽发生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。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,防止疫情传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公告如下。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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